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54条
来源: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http://www.88lrlaw.com/ 时间:2015-08-05 14:08:17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3-129、210、211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