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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羁押

  内容:请问法定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利,人们已经从中国传统的道德约束逐步转变为了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同样的羁押的期限及计算方法类的法律问题,比较典型相关的还有以下几种:

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小编总结如下:

  羁押的期限及计算方法

  下面针对这几个问题做相关解释:

  1、羁押的定义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四类案件的羁押期限

  四类案件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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